东方灯饰城1年被罚4次消防仍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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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55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徐宏文)位于东方路1243号东方灯饰城因为消防不合格,从2004年3月到今年6月4次受到了消防部门的处罚但至今消防还未合格。针对这个情况,昨天召开的市政府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会议上有关部门表示,到本月26日该单位如消防检查还未合格将依法处理,有关负责人将会被依法拘留。 东方灯饰城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是南北两侧搭建、改建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 ,影响消防车通行、占用消防扑救登高作业场地、破坏了防火间距和影响了主体建筑的自然排烟。装饰城四楼未经消防审核同意,改建为850平米的仓库,存放大量可燃物品,并且没有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层平台未经消防审核同意,搭建了一个450平米仓库,并且未设置消防设施。为此,消防部门从2004年10月到今年6月对该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并且从2004年3月到今年6月进行了4次处罚,但该单位还是未见整改。为此,消防部门再次责令该单位在本月26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死看死守确保安全,如还未完成将依法进行处理,相关负责人将会被依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