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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危机3“搭桥人”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2:01 东南快报

  本报讯近日,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将非法介绍七名被绑架人员到伊拉克务工的李良英、李桂武和张祖忠三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向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平潭法院将于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04年2月中旬,同案人郑某(批捕在逃)在了解到可由约旦转道进入伊拉克后,在平潭县城关及一些乡镇张贴广告,以盈利为目的,介绍他人去

伊拉克务工。后共有十多人陆续来报名去伊拉克。郑某与他们约定:每人费用23800元,并收取每人2000元的押金,将他们的护照、两寸相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被告人张祖忠办理到约旦的签证。其中,李良英介绍了六人给郑某,并与郑某约定:李良英每介绍一人收取介绍费2000元。由已在伊拉克的李桂武到约旦把人接到伊拉克,他每接一人收取费用3500元。

  张祖忠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北京金城信移民服务有限公司为七人中的五人代办了赴约旦的签证,并代购了上述人员从厦门到约旦的机票,向郑某每人收取代办签证及购买机票费用12000元。在办完签证后,由于伊拉克局势紧张,这一批只有李桂平、魏为龙、陈孝金、林孔明和薛由贵五人成行,在伊拉克境内,连同来接的李桂武和林金萍于2004年4月11日被武装分子绑架。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李良英、李桂武和张祖忠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出入境中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链接

  2004年4月11日上午,七名持中国护照的福建省平潭县人薛由贵、林金萍、李桂武、李桂平、魏为龙、陈孝金、林孔明,从约旦过境进入伊拉克,被伊拉克武装分子绑架并被扣押在伊拉克中部城市费卢杰。中国人质在伊拉克被绑架事件震惊了全世界,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获悉中国公民在伊拉克被挟持的消息后,指示有关部门确保中国被绑架人员的安全,尽最大努力进行营救。遵照胡锦涛主席的指示,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伊拉克使馆复馆小组采取各种措施,多方联系,全力营救七名被绑架的中国公民。当地时间,4月12日,七名中国人安全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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