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检察院在全省首推《风险提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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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7: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罗涟浩凌静)日前,余姚黄家埠镇五车堰村的唐先生来到该市检察院,为其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要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该院民行科同志听取了申诉理由后,拿出了《民行案件申请抗诉风险提示书》,并逐条进行解释,唐先生最后表示息诉。至此,从8月份在全省首推《风险提示书》以来,已有5名前来该院申诉的当事人最终放弃申诉。 余姚市检察院的《申请抗诉风险提示书》,具体列举了申请抗诉的五种风险:丧失上诉权和上级法院可能改判的风险;不予立案的风险;抗诉不影响判决执行的风险;案件未必改判的风险;抗诉的高成本风险。 通过推行风险提示制度,是让申诉人作出选择前权衡轻重,从而理性选择维权方式。不仅保证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同时也促使当事人理性接受法律的正确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