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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鼓励发展民办教育 20万即可落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9:02 扬子晚报

  本报讯第21个教师节前夕,连云港出台政策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政策明确规定,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大胆试验各种办学方式,形成民办、公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外地人来连云港办学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可在居住地登记户口;在民办学校任教人员,在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登记户口。投资3000万元以上办中等职业学校、投资5000万元以上办其他学校的,实行特事特办的优惠政策。对引进市外资金办学的个人,将予以奖励。教师从公办校流向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保持原来身份不变。(朱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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