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义务物价员“月薪”30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13:1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卢晓曌通讯员蓝岚)广州市物价局昨日下发《广州市社区义务物价员管理制度》,对广州市1500社区聘请的义务物价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广州“价费公示进社区”方案,本市1500社区原则上每个聘请一名社区义务物价 员,每条街道成立义务物价员小组,由街道办事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调查、反馈社区价格执行情况等。据介绍,社区义务物价员要求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好,由街道办事处推荐,也可由社区居民向街道办事处自荐,经区、县级市物价局审核培训后确定人选,颁发《广州市社区义务物价员证》,聘任期为2年。义务物价员每月由物价部门提供30元活动经费,主要为自愿义务服务。(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