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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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2:1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上午,福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戴宝淦国医堂持刀杀人案(本报8月13日A3版曾作过详细报道),认为被告人戴宝淦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手段残忍,一审判处被告人戴宝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戴宝淦因长期患病,遂对其曾经就诊过的福建中医学院国医堂医师戴某某怀恨在心。今年8月12日下午3时许,戴宝淦持一把长40厘米的单刃刀,前 往福建中医学院国医堂,对戴医师连捅数刀后,被害人带伤跑下楼。戴宝淦又持刀追赶,将刚坐上出租车的戴医师再次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