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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警示:超市账单有“猫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3: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周永峰 通讯员 消协) “消费者王某、顾某购买的鲜肉包子、鲜肉月饼,回家发现吃的却是咸菜的包子和月饼;消费者蒋某购买的香皂标价为4.6元,而实际收银结账却显示为6元;某消费者被收银员用自己的会员卡窃取消费点数;消费者赵某在结账时被拒绝找零……”。针对近期在超市频频发生的此类情况,常州市消费者协会、常州市12315申诉举报受理指挥中心发布2005年第7号消费警示:“超市消费,请注意核对账单。”

  该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要注意核对收银账单。二是要认真核对所购商品特别是促销商品的价款是否与收银单上显示的一致。三是要仔细核对会员卡号是否是自己的,以免自己消费为他人积分。

  其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账单错误、商品短少、拒绝找零等侵权行为,不要因为数额小、怕麻烦而放弃主张权利,而应及时向经营者指出,寻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向消协或者有关部门投诉。

  最后,呼吁超市经营者应该端正经营思想,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差错发生。对于发生的侵权现象,无论是管理存在漏洞或是员工出现差错,超市都应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12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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