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立案撤案都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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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9月11日电 1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王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机制改革。今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启动职务犯罪侦查程序或作出逮捕决定的,必须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作出撤案和不起诉决定的也应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 王建明说,这一制度的出台将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的 监督制约,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据介绍,为加强反贪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下一步还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反贪办案工作规程》,规范反贪办案工作。二是完善反贪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12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