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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挂牌督办”逐渐疲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9月11日《潇湘晨报》报道,“公安部和省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年内必须整改到位并销案,各市州、县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一至两年内也必须整改销案。”9月10日,湖南省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形势分析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作了如上要求。

  近年来,“挂牌督办”频频出现在各地各个行业的工作中,比如消防部门对一些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环保部门对一些排污单位“挂牌督办”、公安机关对一些恶性案件

“挂牌督办”等。刚开始,这种做法颇为震撼人心,因为它意味着事情已引起了“上头”重视,看来“下面”不花力气去解决是不行的。然而,事实告诉我们,“挂牌督办”并不是一“挂”就灵。

  就拿此次湖南省的会议来说,就透露了这样的情况——“省、市、县三级实施挂牌督办的278处重大火灾隐患,目前还有188处未整改到位”,为此会议要求各地“要列出整改进度表,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在一至两年内整改销案”。这就奇怪了,已经被“实施挂牌督办”了,怎么大半重大火灾隐患都没有整改到位呢?会议的要求则更令人看不懂,难道当时“挂牌督办”,就没有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吗?现在再来定进度表,时间放宽到“一至两年”,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督办”的!

  其实,“挂牌督办”在许多地方已经有了逐渐疲软的苗头。例如,《楚天金报》7月11日有一篇题为《鄂环境执法形势不乐观,每天一道禁令难遏制污染》的报道。不用看内容,光看这标题,就让人气馁。这样的“挂牌督办”还是不“挂”为好,省得砸了“督办”的“招牌”。

  我们知道,“挂牌督办”并不是管理工作的常态,它是针对特殊情况的一种特殊对待之策。因此,“挂牌督办”的着眼点,应该放在找出“常规手段”之所以无功而返的症结,而不是拿来走形式,使“挂牌督办”沦为新的“常规手段”。否则,它注定会疲软下去。

  李辉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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