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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价格违规,不能止步于“封杀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33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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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运会期间,一旦发生价格欺诈行为,无疑将会给南京的文明形象抹黑。近日,南京市物价局向全市经营者发出《关于依法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的提醒函》,对各种价格违规行为下达“封杀令”,如发现价格欺诈行为将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9月8日《现代快报》)

  对价格欺诈行为处以重罚的新闻以前也经常看到,但是从没有见到哪个商家因此受到处罚的报道。难道是达摩克利斯之剑一出,奸商都规矩了吗?我看未必。这恐怕与消费者大多抱着大事化小的心理,不愿意举报违规行为有关。十运会期间出台严规,维护南京的城市形象是必要的,但有关部门并不能满足于此,还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否则再好的规定也难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迈皋桥张勤峰

  长期以来,“大清仓”、“大甩卖”、“特价”、“最低价”等宣传语、标牌就一直存在,许多群众误入价格陷阱,有“冤”不知往何处诉。有关部门早就应该下达“封杀令”。十运会的召开,促使这一举措得以落实,无疑是一件好事。反思之,难道仅仅为了维护南京的文明形象,才有必要采取措施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相比之下,广大消费者平日里的遭遇更应该成为下达“封杀令”的理由。在大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今天,笔者冒昧提醒有关部门:始终坚持执政为民,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是重中之重。国际关系学院张海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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