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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谁能“刹住”作弊风 各界热议《考试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24 宁夏日报

  本报讯 (宁夏日报记者 于翔 法制新报记者 冯蛟实习生李峰)近日,《国家教育考试法》由重庆市的几位专家起草完毕,并已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国家教育考试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该法称,这部法律正式颁布后,考试过程中的一些违纪作弊现象将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国内多家媒体就此事进行了报道,一时间,作弊与犯罪成了点击率极高的词汇。

  据了解,我国每年参加各种考试的人数达3000万,为世界之最,考试种类也是名目繁多。对于《国家教育考试法》的起草,作为在校大学生如何看待此事?日前,记者采访了我区一些在校大学生。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一位姓龚的学生对记者说,作弊是一种触犯道德的行为,应该唾弃。但是,如果将此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未免有些小题大做。就读于宁夏大学二年级的杨同学则认为,这项法律的起草有着积极的意义,可以用法律来净化考场,为考生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许多教育界人士对《国家教育考试法》的起草也各有看法。宁夏大学谢副校长对记者说,作弊是一种不良行为,作为学校一直坚决反对。作弊行为的产生有多种因素,如考生的压力过重,对某一科目不感兴趣,考试过于形式等都会导致学生作弊。如果用人道主义的态度来审视的话,以法律来规范作弊是值得质疑的。然而,与谢副校长持不同意见的另一位校方负责人则认为,这项法律的起草,给人们以“依法治学,依法管理”的启示,立法是为了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从这一角度来看,作弊行为已经被社会广泛关注,该法律的起草应该是教育界的一件好事。

  针对《国家教育考试法》的起草,银川市一位知名律师则认为,道德与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两把尺子,对于考试作弊应用纪律来约束,严明的考场纪律要比制定一部法律更实际。另外,该法律出台后的执法过程要比起草这部法律难许多,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投入,会令该法的执行相当艰难。要整治作弊行为应选取一个好的突破口,如果把考风混乱的成人考试,职称评定考试搞好了,全社会的考风便会有一个很大的改观。

  银川市一些市民对记者说,《物权法》和《个人所得税法》都是开门立法,广泛征集社会意见,是充分发扬民主的立法,因此也得到了民众的拥护与响应。这些事实也表明,制定法律不仅需要专业人士和部门的意见,普通民众的意见也必不可少。因此,这部法律也应该广泛的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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