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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和“短婚”在青年中流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28 环球时报

  3秒钟可走两米,现在的年轻人却说,3秒钟足以爱上一位异性;8分钟可泡食一碗方便面,年轻人却说,8分钟足以谈场恋爱;13小时乘飞机可从北京到纽约,年轻人却说,13小时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

  这就是“闪婚族”的理念。当今,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从恋爱到结婚的过程却越来越短。吉林长春27岁的小汤与28岁的小黄相识7小时就决定结婚了。像小汤和小黄这般“闪婚”

者大有人在,纷纷将甜蜜的马拉松浓缩成50米冲刺。他们已形成一个群体,这一族正快速膨胀。

  在当今中国社会的年轻人中,“闪婚族”与“啃老族”、“负翁族”、“月光族”等一起,正成为年轻人的“品牌”。上海一位“闪婚族”说,当你喜欢橱窗里一件心爱的衣服,却嫌它太贵而离去,当你做梦都梦到这件衣服,匆匆再去那家商店时,营业小姐告诉你昨天就卖完了,你会多么遗憾,“闪婚”的道理不一样吗?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与爱擦肩而过了。

  但爱一个人而结婚,喜欢一件衣服而买下,能等同吗?当然,对当今年轻人的作为,理应宽容,理解为上。但不能不指出,“闪婚”不是谁都玩得起,是勇敢者的游戏,没有大智慧,缺少“一管窥其全豹”的功力,对“闪婚”还是敬而远之为妥。

  “闪婚”蔓延,带来了“短婚”风潮。婚姻“猝死”,成为社会新现象。据北京某区法院披露,2004年受理的410起离婚案件中,120起的当事人年龄在25岁以下。一位法官说,年轻夫妻离婚的越来越多,他们表现平静,婚姻生活中,双方找不到感觉了,不吵不闹,携手走进法院,拿到离婚判决书又亲密地手牵手离开。有的还嬉皮笑脸缠着对方要来第二次恋爱,有的还带着喜糖来办理离婚。在这些年轻人眼中,离婚已不是悲剧。

  好婚姻还需要经营。结婚快餐,离婚低龄,他们正以特异的婚恋形态向人们展示新一代的不同。作为父母辈,还是远远地关注,默默为他们祝福吧。

  (摘自9月5日英国广播公司报道,原题为“‘闪婚’和‘短婚’流感般蔓延”,作者江迅)

  《环球时报》 (2005年09月09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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