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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期许的"分权"变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38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最近有两个令人兴奋的举措:一个是杭州市委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的“人权、财权、事权”作出限制,确定一名班子其他成员行使日常财物审批权;另一个是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开始试点“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单位“一把手”不管财务、不管人事、不管工程招标、不管材料购买,全部交由副手管理。

  人、事、财是三种最重要的权力,长期以来,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手掌握。无数事

实证明,这种管理模式容易滋生腐败。在湖北襄樊的官员集体腐败案中,涉案的74名领导干部,有30余人是相关单位、县市一把手。在沈阳“慕马”腐败案中,涉案人员中有17人是党政部门一把手。

  普遍存在的一把手腐败现象,说明我们的管理体制设计上存在问题。为实现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我们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甚至舆论监督等多方面寻找突破口。为此,中央及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督措施,如民主生活会制度、述廉评廉考廉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但这些都未触动一把手大权独揽这个体制性痼疾:在一把手人、财、事说了算的情况下,任何监督都是有限的。

  最好的限权就是分权。杭州市委限制党政一把手的“人权、财权、事权”,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让一把手不管财务、不管人事、不管工程招标、不管材料购买的“四个不直接管制度”,都是对目前现有管理体制模式的变革。让本属于集体行使的公共权力彻底从一把手把持的现有模式中剥离出来,这种模式设计能有效地减少决策失误和权力滥用。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让公共权力效益最大化。上述两地的做法为解决一把手腐败提供了一付良方,值得在全国推广。

  王攀(河南)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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