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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只提同情不谈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4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徐殿波通讯员蒋靖

  顾客店内就餐时拎包被抢,餐厅究竟该不该承担责任?城隍庙肯德基餐厅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9月8日晚,在云海宾馆工作的江小姐在该餐厅就餐时拎包被抢,餐厅在对江小姐的遭遇表示了“遗憾”和“同情”后,声称餐厅对被抢事件并无任何责任,拒绝道歉和任何形式赔偿。江小姐及其家人在与“肯德基”方面交涉数次未果的情况下,前天愤然向本报投

诉。

  据江小姐介绍,8日晚9时许,她和一位朋友来到位于城隍庙的肯德基餐厅就餐。在找到一处空位后,她起身去买吃的,朋友则留座等候。当时,江小姐的拎包就随手放在朋友对面空位的里侧。岂料,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一幕竟在这时发生了:一男子突然从旁窜出,一把抢过江小姐的拎包,夺门而去。等江小姐和她的朋友反应过来追出门外,抢包贼及其一直在门口望风的同伙早已跑远,转瞬间消失在人海中。据江小姐称,她的包内当时放有500多元现金以及价值2000元的崭新NEC手机一部。

  事发后,江小姐迅速与肯德基餐厅的负责人联系。在对江小姐的遭遇“表示同情和遗憾”后,该负责人认为,顾客随身携带的财物,理应由顾客自身全权负责,江小姐的拎包被抢,完全是其自身疏忽所致,和“肯德基”方面没有关系,因而“肯德基”在此事件中无任何责任。在此后双方的数次交涉中,“肯德基”方面始终坚持着“己方无责”的态度。记者前天对肯德基餐厅采访时,一位姓包的餐厅经理向记者证实了这种说法。对于“肯德基”方面“事不关己”的态度,江小姐表示无法接受:“消费者到你的餐厅就餐,付钱接受你的服务,你就理所当然应该对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负责,否则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怎么保障?”

  事发时有一点颇为耐人寻味。据江小姐介绍说,当时餐厅的保安根本未在现场值勤,也没有一名“肯德基”的员工出门帮助她们追赶窃贼。江小姐认为保安的“缺位”应当为抢包案的发生负主要的责任,““肯德基”的保安事发时到哪里去了?如果当时有保安在场,窃贼也许不敢下手抢包,最起码在事发后可以帮我去追!”对此,那位姓包的餐厅经理向记者解释:保安当时去吃饭了。

  “肯德基”在此事件中到底有无责任呢?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本版法律顾问、素豪律师事务所的陈斌律师。陈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商家的消费活动中,商家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商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若商家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采取了恰当措施并尽了自己应尽义务的,可以免责或减轻相应责任。在江小姐这个事件中,肯德基餐厅的保安缺位,员工也没有积极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因而肯德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作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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