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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策划专家传授“三板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12 南方日报

  个税策划

  本报9月5日《个税改革催热个人税务策划》见报后,读者反映强烈,并希望进一步了解相关的税务策划知识。为此,记者再次走访了中国策划学会(院)副院长,“中国税务策划”资格认证创始人朱耿洲博士,请他就读者关心的一些热点话题支招。

  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的个税:(一)是拆迁赔偿款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房的,房价中不超过拆迁赔款额的,可免征契税(依据财税[2005]45号)。朱博士强调特别是第二点,希望广大购房者保管好拆迁时补偿的有关手续单据,在新购房办理手续时主动提交。

  二、年终奖金注意适用税率。依据国税收[2005]9号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计收个税可除以12个月后,适用不同的税率纳税。考虑到这一因素,如果奖金突破一定额度,反而缴税会增加,相反,如果额度没有突破,缴税则会减少。

  例如:厦天公司王杰年终奖金为6001元,除以12,商数略高于5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为575.1元,王杰实得奖金5424.9元。

  进行税务策划后,把王杰的年终奖降为6000元,比原发奖金少1元,除以12后,得500,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最后应纳税数为300元,王杰实得5700元,反而比发6001元时多出275.1元!这就是税收策划的奇妙,策划的关键在于测算好适用的税率。

  在以下几期投资周刊中,本报将就劳务报酬所得、股民投资税务策划、专利节税策划、赠与税务策划、遗产税务策划等几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策划实操,精选案例为读者一一解读。

  本报记者 贾肖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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