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半未交物业费业主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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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19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朱勇)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青浦一小区198户业主两年半以来一直拒交物业费,近日他们也因此全部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青浦法院审理的首批91起案子,除68户业主自动交费物业公司撤诉外,其他23户均因不应诉或者举证不力输了官司。 今年初,某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参加朱家角镇政府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中标, 从今年4月1日起管理该镇部分小区。该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小区内的部分业主对从2003年起就不交物业费不甚重视,别说追讨以前的管理费,就是收自己自从入驻以后应得的管理费都非常困难。经过认真考虑,他们把198家欠费的业主全部告上法庭。之后,68户人家交纳了自2003年以来一直欠着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则撤诉。而剩下的23位业主在收到诉状后,均认为是物业公司未能尽到义务在先,自己不交费是有理的,要不只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的答辩状,要不干脆对官司不闻不问。对此,法院以业主放弃抗辩权利以及举证不力为由,判决23户业主败诉。 法官提醒拒交物业费要收集证据 法官提醒业主,如果自己被物业公司告了就应当积极应诉,否则十有八九要败诉。其次,业主在碰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时,注意搜集证据支撑自己的说法。比如自己家中进水向物业报修后物业却不管不问、卫生状况差、公共部位保管不善等业主的正当理由应当搜集、保留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明。此外,还应当保存好自己因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证据以便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