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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与维修企业合建理赔中心狙击骗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买车,肯定就要买保险,开车出了事故,肯定也是找保险公司“埋单”,这早已是驾车人士的“必修课目”。随着车市的连年兴旺,车险的业务也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骗保事件屡屡发生。最近北京就判决了一起16人驾车互撞骗保68万元、一年半制造交通事故41起的惊人案件。被指控的16人其中年龄最小的仅21岁,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指控他们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3月期间,先后在北京的各个区采取驾驶车辆相互碰撞或与其他行驶车辆碰撞等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计41起,分别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38起,共计骗取保险

金额68万元。最终这伙人分别被以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判处2年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车主小陈前段时间不小心在停车的时候把保险杠刮花了,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厂业务员告诉他,把车放在厂里面,维修、理赔的一条龙服务全部由他们来办。

  两天后,小陈回修理厂取车,在门口的洗车档,洗车的师傅无意中告诉他:和修理厂的保险员搞好关系,你车上什么零部件要换,都可以让保险公司“埋单”,这位师傅就曾经亲眼看到保险员和车主一起将有些旧的玻璃一锤子砸掉,换上新的挡风玻璃。

  二至三成理赔涉及骗保

  一位保险业务员告诉记者,由于车辆事故、赔付特别频繁,而保险公司理赔人手又严重不足,导致了车险理赔可能存在漏洞。为了图省事,越来越多的车主会将车委托给汽车修理厂代办保险、代为向保险公司索赔,于是不少汽修厂却往往将车险理赔当作自己的“摇钱树”,赚取骗保差价。

  有业内人士透露,车辆保险赔出去的钱,大约20%到30%涉及到骗保。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原本赚钱的车险业务已经濒临亏损边缘。据了解,造成车险骗保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车主个人因素、汽车修理厂和车主甚至保险公司业务员等相互勾结造假等。

  骗保手法五花八门

  据了解内幕的人告诉记者,骗保的人,有的是车主,有的是修理厂,其方法则各有不同。在车主方面,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发生事故“私了”获得了对方赔偿,然后循保险索赔途径让保险公司出资修理,等于出了事故还能赚钱。比如发生碰撞,有责任的一方在事故现场出钱私了,被撞者对保险公司谎称是自己的责任撞在墙上或者树上,于是修理费用自然有保险公司负担,至于私了获得的赔偿,自然就由车主“落袋平安”了。

  而在修理厂的骗保手法中,则保险公司和车主都成为冤大头。比如,为了图省事,车主委托维修厂代为向保险公司索赔修理费用,但维修厂接到客户的受损车辆后,用较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以高档材料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不同档次的材料费用差价就被维修厂“吃掉”。

  甚至有的修理厂制造“二次撞击”扩大事故,以向保险公司索取更多的维修费用。

  某车主车门不小心撞凹,正常情况修复不过几百块钱。他把车送到汽车修理厂,签好索赔委托书后离去。第二天,车主出外办事回单位时正好经过该厂,却发现他的汽车的车前盖已被人砸得破烂不堪。后来他向保险公司查询,原来该修理厂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高达数千元的保险赔款。

  新型保险理赔中心出现

  针对各种各样的骗保案件,一些财险公司已与汽修厂或4S店合作,实行定向修理,比如最近南菱汽车集团的修理厂内就出现了一个“保险理赔中心”,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驻点工作,现场进行勘查、定损。虽然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方便车主,但是对于打击骗保行为,也具有一定的作用。

  南菱集团本身具有业务量大的特点,同时是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兼业代理机构,也是多家保险公司指定兼业代理点。多家保险公司在南菱集中,提供多种方式定损服务:门前定损、远程定损、拆检定损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和花都分公司事故车拆检定损受理处都设置在南菱。

  南菱汽车集团负责人表示,保险理赔中心的建立,一方面是探索一种各方面紧密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的新模式,另一方面因为有比较鉴别,也可以把保险、维修费用降到最低。此外保险、定损、理赔各环节更加透明公开。

  理赔正确流程

  第一步:

  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告诉解决方案

  第二步:

  事故严重的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轻的到保险公司定损。此时,可填写委托经销商办理的委托书给保险公司

  第三步:

  任选修理厂进行修理

  第四步:

  拿着发票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科理赔

  《保险法》:骗保涉及刑事犯罪

  《保险法》第138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险法》第28条还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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