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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入股交通运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吕继尚通讯员黄建庭、楚楚)省交通厅负责人前天强调:各级交通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必须立即与企业脱钩,兼职人员必须立即辞去所兼职务。交通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投资入股交通运输、汽车客运站、停车场、汽车检测站等企业,已投资入股的必须在年底前撤资退股。否则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前天,省交通厅召开全省狠抓安全运输、提高运管水平的会议。据统计,今年1~7月,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达19起,死亡102人,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11.76%和24.39%。其中部分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人员参与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活动,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社会和群众反应强烈,为此省交通厅告诫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人员要彻底实行政企分开,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各地的客、货站场管理中心应逐步与交通主管部门分离,认真清理运政人员在客货运输站场兼职的情况。

  为预防和遏制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经与省公安部门协商,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决定从今年9月开始到12月期间,在全省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行动将分阶段对客运企业、客运站场、驾校、危险货物运输、非法营运、超载、超速、危险路段改造等进行专项整治。

  省交通厅负责人昨天表示,“8·23”深圳校巴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事件,暴露出目前校巴管理存在的众多问题。对于营业性客运车辆从事校巴经营的,交通部门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监管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不让悲剧重演,确保安全运营。

  记者还获悉,目前我省交通服务水平仍不高,而随着机构改革和交通主管部门职能转变,《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原来一些交通管理职能不能再通过设立行政许可、审批来实施,运输事务会出现部分“真空”,这个“真空”很大程度上要由行业协会来补充。一些交通事务性工作如运输企业资质评审、运输服务规范监督、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等将交给交通行业协会,从而提高运输行业管理的效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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