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月打17场“绿色食品”维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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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43 法制日报 |
本网讯 江俊涛记者郭宏鹏日前,福建省厦门市的陈先生同时提起10起诉讼,以冒用“绿色食品”标志为由,把两家超市作为第一被告,各个生产厂家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至此,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陈先生已先后打了17场“绿色食品”维权官司,富山好又多、沃尔玛、天虹商场等大卖场以及福建长富乳业、广东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等陆续被推上被告席。 受理案件的法官说,从起诉书的字里行间看,陈先生很熟悉相关法律。从起诉状看来,每起案件的标的额都很小,最少的4.2元,最多的不过89.2元。据悉,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和思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些案件。(责任编辑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