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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亟待专门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45 法制日报

  宫岩

  美国“9·11”、西班牙“3·11”、英国“7·7”等一系列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一而再地向善良的人们敲响警钟,恐怖主义是当代社会罪恶与灾难的源泉。面对日趋严峻的恐怖主义威胁,各国普遍加强了反恐怖立法工作,不断加大反恐力度。“9·11”事件发生后不久,美国迅速制定了《反恐法》。俄罗斯在刑法典中专设了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条款

,分别规定了恐怖主义罪、故意虚假报道有关恐怖活动罪、谋害国家要员或社会要员的生命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莫斯科人质事件发生后,俄罗斯重新检讨了国家《反恐怖主义法》,决定根据恐怖主义活动新的发展变化,对此法作进一步修订。各国反恐怖斗争的实践表明,反恐怖专门立法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我国是一个稳定国家,但同样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这种威胁既有现实的因素,也有长期的潜在威胁。当前,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和国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等进行的各种恐怖活动。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东突”恐怖势力在境内外制造了260多起暴力恐怖活动,造成我无辜百姓、基层干部等160多人丧生。近年来,一些国际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海外更是把目标直接对准了我国公民,严重危害了我公民的人身安全。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做到在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是我们的目标。为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种恐怖活动,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国际合作,立足预防,主动出击,高效处置的原则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反恐怖立法工作。2001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了补充修改,增加了与恐怖犯罪相关的一些新罪名。修改后的刑法对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和积极参加、其他参加的行为,以及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量刑幅度上有所倚重。这些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与恐怖犯罪相关罪名的刑罚处罚力度,表明了我国严厉打击恐怖活动的立场和态度。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反恐怖立法进程,迄今为止,已经加入了10部国际反恐怖主义的相关公约,推进了反恐怖法律体系建设。我国还成立了国家反恐怖协调机制,加强了反恐怖专门机构和专门力量建设。

  法律是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面对日益严峻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如何有效地履行国际反恐怖主义相关公约,如何借鉴各国反恐怖立法经验,立足国内实践,把我们已经形成的一些反恐怖措施、机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有效惩治和防范恐怖主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非常紧迫的课题。

  从立法层面看,应当进一步明确我国反恐怖的基本原则,明确反恐怖工作专门机构及其职责权限,明确哪些行为属于恐怖犯罪行为、哪些恐怖犯罪行为应该受到哪些惩罚,明确防范恐怖犯罪的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为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恐怖活动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据悉,国家有关方面正在积极推进反恐怖专门立法。这既是应对反恐怖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期待着一部统一、完整、系统的反恐怖法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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