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高校规定受助学生不能用手机引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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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46 法制日报 |
前不久,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一名女生到该校学生处办公室咨询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结果被告知不能申请。学生处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极度困难的学生,9月1日出台的《郑州航院困难学生补助办法》规定,补助对象不能使用手机。她有手机,还戴有项链,估计不会是最贫困的学生。还是把受助机会给更贫困的同学吧。” 规定是对贫困生的歧视吗? 郑州航院此次出台的困难学生补助办法,对补助对象的确定有了新的变化。其中第四条规定:生活俭朴,无抽烟喝酒的嗜好,不使用手机(毕业年级学生除外),不铺张浪费。 一些学生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对贫困生的歧视。每个学生都是平等的,现在大学生拥有手机、电脑是普遍现象,为什么贫困生就不能有手机?很多贫困生除了努力学习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利用课余时间打工赚钱,有需要的话,当然可以买手机。也有一些同学表示认同此项规定,贫困生享受了国家和学校的资助,就应该把这些钱用在学习上,如果把钱花在买手机等非生活必需品上,这对其他同学来说不太公平。 该校学生处负责人表示,手机不是生活必需品,学生对外联络可以使用更加便宜的IP卡电话或宿舍电话。这个规定也没有搞一刀切,毕业班学生可以使用手机,以方便他们掌握就业信息,方便与用人单位联系。 有限的资金该资助谁? 郑州航院有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出台这一规定,是因为以往在对助学金、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时,有同学举报,受助学生中有人使用手机,并在外长期租房,还有比他更符合条件的学生。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改变,就有违公平公正。贫困生本来心理就特别脆弱敏感,在学校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对其心理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出台这一规定就是为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真正需要资助的同学身上。 针对此项规定引发的争议,专家认为,手机并不是学生的生活必需品,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出台这样的规定可以理解,但也不应该绝对化。学校之所以制定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我国助学贷款制度不健全、学校和学生之间尚未建立足够互信的现状。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考虑细化贷款制度和学校管理体制,引入更多人性化管理因素,充分照顾到学生们的具体情况,使管理更富有弹性。(本报记者曲昌荣)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12日 第十一版) (责任编辑:奚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