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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业竞争如何走出“囚徒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3:53 人民网

  低价倾销,赠品促销,发布虚假发行量,互相拆台……在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座谈会上,来自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及新闻出版界的人士表示,都市报、晚报发行秩序混乱,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现象较为严重,而且具有普遍性,某些地区还呈蔓延和升级之势。种种发行不正当竞争的“怪现状”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担忧。(新华网9月10日报道)

  都市报、晚报的恶性竞争,不需业内人士列举,普通读者也能看出许多。一元钱能买三四份的报纸,和收购废品每公斤1.2元的价格之间,其间还有多大的差价?更何况售报的收入,还要有一大部分留给发行商。报社之间相互压价,步调一致地“赔本儿赚吆喝”,当然不是他们“脑子进水”,只不过精明一旦到了“所见略同”且竞争极端化的地步,努力拼出来的效果,却反倒让人怀疑是否值得了。

  种种发行不正当竞争的“怪现状”,程度不同地背离了报纸运作中应该遵循的规律——报纸的核心价值成了广告,而不是新闻;报纸不是办给读者看的,而是在低价塞给读者以提高发行量后,给广告客户的看的;报纸的第一要务,不再是为读者服务,而是为广告客户服务;广告客户是本,读者是末;广告客户是纲,读者是目……笔者认识的一位报人,是某都市报汽车专刊的记者兼编辑,因刊发的一篇新闻稿,无意中对在本报投广告的某一品牌略有负面影响,没想到把祸惹大了:先是被广告部告到了社长面前,接着是社长出面协调,报社高层亲自向客户赔礼道歉,答应再发一篇“正面报道”来弥补,客户才慢慢消了气。至于这位专刊的记者兼编辑,挨批、承受压力就不用说了。这样的媒体,这样的心态,指望其保持新闻的客观公正,对读者负责,实在是不敢想象了。

  现在的都市报、晚报,是大家一窝蜂地按照“广告本位”的原则,循着“压低报价——扩大发行——吸引招商——用广告量弥补发行亏损”的路子走。而不是按照“新闻本位”的原则,循着“办好报纸——读者满意——商业化发行——报纸利润和广告利润共为赢利点”的路子走。而哪一种路子更符合报业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循环,相信谁也不难做出判断。

  当事报人可能认为,中国百姓暂时还没有花两三元钱买份报纸看的消费能力。而低价售报、虚增发行量招商,也是一条生存发展的路子。大家都迎合读者低价买报的传统习惯,共同采用这种策略竞争,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但问题是,这样的竞争,“存在”是否就一定“合理”,是否就一定能够优胜劣汰。竞争的背后,是否存在政府宏观调控、有序引导的缺位?

  报刊是精神产品,内容上应按新闻出版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但同时又是商品,也应该依照经济领域的相关法规予以规范。对于报纸,政府应该以实际成本为参考,核定发行中准价,凡低于者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这样的做法,开始时发行量可能都会有影响,但如果循序渐进,操作得当,时间长了读者也就适应了,该买还是要买,该订还是要订。

  将“囚徒困境”用在当下都市报、晚报的发行大战中是比较贴切的——大家都在追求自己的个体理性,选择对自己而言最理性的选择,结果导致了集体的最不理性。看来,指望当事者自己走出“囚徒困境”是不现实的,需要借助适当的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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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网友: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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