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年中心章程(范本)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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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5:48 人民网 |
第十四条 中心管理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会是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理事实行推举制。每个团体会员可推举1名理事,50名个人会员可以联名推荐1名理事,乡(镇)团委可推举部分理事但不能超过理事总数的2/5。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审批吸收团体会员,决定会员除名; (四)决定副秘书长、中心各部门负责人的聘任;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中心的工作方针、任务及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理事长实行年度选举制度,一届任期一年,一般由乡镇团委书记担任。 第二十一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督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文件; (四)提名中心副理事长、秘书长的人选; (五)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报告,支持和指导、检查、监督秘书处的工作; (六)理事会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二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中心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担任。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建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三)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 (六)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 中心不设分支机构。 第四章 经 费 第二十七条 中心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拨款; (四)依法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中心运行经费主要以市场化、社会化方式筹集,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第二十九条 中心经费全部用于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第三十一条 中心的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明晰产权并接受监督。中心的资产管理情况定期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中心的资产。 第五章 标 识 第三十三条 中心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及形象设计。中心的合作单位使用标识须经中心特别授权并到主管团委登记备案。标识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中心理事会审议表决。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心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年*月*日中心理事会表决通过起生效。 (摘自《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工作100问》)【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