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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职工状告单位要求男女同龄退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6:0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9月12日电 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分行的一位55周岁的周姓女副科长不服单位让她退休的决定,认为单位的做法属于退休性别歧视,遂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与男性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

  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有关人士12日向记者证实,该委员会于10多天前收到周女士的仲裁申请,并已立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据介绍,周女士是建行平顶山分行出纳科副科长,由于年满55周岁,单位令其退休,周女士认为单位的做法属于退休性别歧视,违犯了宪法。

  周女士称,自己身体很好,精力、经验等都足以胜任目前的工作,没有到必须退休的地步。她曾同单位进行过交涉,但单位回复说,依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她已年满55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坚持让周女士退休。

  周女士的女儿、四川大学法学研究生李昊将为母亲代理这起劳动仲裁案。李昊对媒体表示,提起这起仲裁很有意义,在现实和法律层面都有很大的探讨空间。他在为母亲书写的仲裁申请中称,根据我国法律,女性在劳动中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这当然也包括平等的退休权和劳动权。

  建行平顶山市分行人事部经理刘新华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是依照《暂行办法》办的,并无过错。

  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市场上,男性60周岁退休、女性55周岁退休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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