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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80%的贪官都说自己不懂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20:49 人民网

  “我是个法盲”。在威严的法庭上,辽宁省抚顺市教育局原副局长刘传柱,面对涉嫌贪污14万余元、受贿21万余元的指控泣不成声,企图做最后的自我辩护。

  又是哭泣,又是自称不懂法,这不禁让人想起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该君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在最后近10分钟的陈述中,他先后7次痛哭,自称:“我没有学好法律,当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受贿”。在此之前,原贵州省委书记

刘方仁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懂法,“省委书记不懂法是个很大的问题”。“如果知道是犯罪,我不会置省委书记这个重要的职位而不顾”唔呼!怎么贪官都自称自己不懂法?

  我们看到,这些贪官都长期身居领导岗位,像刘方仁,身居贵州省委书记如此要职,他也辩称自已不懂法,这就让人想不通了。难道这些官员真不懂法?我们知道,中央领导同志每年都要请法律专家讲课,学习法律知识。在各个地方,法律也是各级政府所重视的,每年总要组织各种法律学习;而且,现在官员基本上都具有大学文凭,而从初中开始,学生们就应该接触到法律课程了;考公务员,法律也是必考之一。经过这样的层层系统学习,贪官还称自己不懂法,就让人感到好笑了,甚至让人也感到有些弱智。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反省材料时发现,有81.4%的贪官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

  事实上,这些贪官比谁都懂得法律,他们也决不弱智。这些贪官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想出了种种办法。罪行被曝光了,也要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在法庭上,顾左右而言他,避重就轻,甚至声泪俱下,做秀表演;法庭外,订立攻守同盟,销毁证据,拉关系托人。还有一些贪官,本身就是执法者,焉能不懂法?凡此种种都说明,贪官们不是不懂法,这只是他们留给自己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一个普通百姓,一个人民公仆,相对于法律专家,法律知识肯定是少得可怜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一个守法公民,成为一个廉洁官员。因为,很多时候,法律是与道德相通的。从小时候开始,父母老师就曾教育我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刘传柱、张小川、刘方仁之流,难道不懂得这个道理?难道他们的父母没教他们这个道理?他们在教育自己孩子的时候,难道会鼓励孩子去偷去拿别人的东西?这也更证明了“不懂法”只是他们的借口。只不过,这个借口找得有点低级,有点弱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贪官们的必然结局。面对即将失去的一切,贪官们肯定会想出各种借口,进行多方狡辩。我们应该狠狠撕掉他们这最后一块遮羞布,让他们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网友: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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