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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正式出狠招力斩医疗回扣“黑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08: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从现在开始,南京地区市属医院工作人员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者一经发现和查实即行解聘。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南京正式出台狠招整治医疗回扣。

  南京市卫生局出台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此前,对医院内工作人员“统方”的处罚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此次规定明确指出,为医药营销人员“统
方”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即行解聘;造成医生用药信息泄露,并为医药营销人员支付“回扣”提供方便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所工作科室负责人的责任;由于“统方”并接受医药营销人员“回扣”,造成重大影响者,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外,还要追究分管院领导责任。

  过去医药代表“统方”都必须通过药剂或临床医生来进行,目前随着

医院院内计算机管理网络的普及和应用,医院内药剂、收费、信息等医疗信息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对临床医生用药的掌握更加快捷、准确、透明和广泛。这也给不少医药代表“统方”提供了便利。针对于此,南京市卫生局在规定中明确指出,医院内任何人不得私自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与可能产生药品“回扣”相关的医生个人或部门的用药信息,医院对有关部门计算机网络共享信息将采取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措施,防止个别工作人员利用统计、报告、分析等方式,取得医生或部门用药的有关信息透露给医药营销人员。

  针对南京市卫生局出台的这项规定,一位业界人士指出,“统方”是医药代表给开处方的医生准确给付医药回扣的前提,如果“统方”被严格禁止,那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医疗回扣问题,但规定中关于“统方”行为如何查实还要进一步细化,否则规定的落实将面临尴尬。(孙冬冉 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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