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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全面清查干部入股煤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08: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新华社长沙9月12日电(刘非小谢春阳)9月12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一上班,就领到一张《投资入股企业(煤矿)个人申报表》,要求于20日前认真填写上交。据悉,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干部填写此表格,按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撤股截止日期为9月22日。

  为了有效遏制矿难,防止机关干部受利益驱动充当非法煤矿与煤矿违法生产的“保护
伞”,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国资委、安监局9月5日即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

  湖南省安监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纪检组于9月8日发出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认真清理、纠正。记者从“个人申报登记表”的说明中了解到,入股名义包括本人、爱人、小孩、父母都要填写,入股性质指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入干股、技术股、资金股等,退股说明须同时附上退股证明书。

  链接新闻

  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喻文杰通讯员谢春阳)根据省政府的安排,自13日起,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省煤炭局等8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将深入娄底、衡阳、株洲、郴州、永州、邵阳、怀化等7市,对这些地方打击煤矿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本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已部署各地开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联合执法行动。这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地依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活动情况;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情况;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监察情况;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对煤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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