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问责制年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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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16 南方日报 |
行政首长问责制年底出台 政府考虑引入中介承包部分事务 人大有望立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本报讯(记者/江强)昨日,深圳正式发布了《关于推进行政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实施意见》,并将于年底前出台《深圳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 对于深圳在一系列改革之后带来的工作人员可能不足问题,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主任南岭表示,政府将考虑采用购买的方式,请中介组织和中介机构来做,“养士不一定养人”。“如果不停地增加编制,只会使政府机构越来越庞大。”南岭透露,深圳下一步改革将开始关注这一问题。他还举例,罗湖区政府已经开始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做人口统计等事务,而此前这些事务全部由政府部门承担。 南岭还透露改革办正在着手进行6方面改革:市政府部门之间职能整合和优化;市、区行政权力的配置问题;市、区、街道财政权力的划分;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行政首长问责制。各相关办法正在制订当中,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有望全部出台。 据市监察局负责人介绍,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对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保留的23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控,将197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纳入监控范围,实现对全市所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窗口的视频监控,并对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颁布的《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上升为政府规章或市人大立法,以增强其操作性和执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