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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卧底”窃密获刑7个月 律师倡议建立商业秘密战略管理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16 南方日报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张小玲)河南郑州一公司老总杨某,隐瞒身份在深圳一公司“卧底”打工3个月,并窃取相关商业秘密。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决郑州丰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03年2月,丰博公司总经理杨德柱隐瞒其真实身份,以下岗工程师身份来到龙岗区深圳市科尔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求职。公司任命其为研发中心主任,负责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

研发、更新换代,并授予其调阅、使用公司所有技术资料和研发设备的权限。

  在公司任职期间,杨德柱利用自己的权限,窃取公司大量的核心技术资料、产品的图纸和公司机密资料,并以回郑州读MBA课程为名将窃得的商业秘密带回郑州。

  4月下旬,杨不辞而别后,科尔达公司发现丰博公司推出与公司主打产品相同的产品,并以不到本公司产品价格三分之一的价格到处竞标,造成科尔达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急速下降时,方才发现丰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本公司前研发中心主任杨德柱。发现这一情况后,科尔达公司董事长钱宗春立即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于2004年12月16日在丰博公司将杨德柱抓获归案,并提取到相关物证、书证。经鉴定,杨德柱窃取的科尔达公司DEL/DEM定量给料机、DLD/DLM固体流量计、BMP电子皮带秤之技术资料为商业秘密。经审理,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决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而由老板“卧底”窃密也成为深圳众多商业秘密案中的新类型。

  对此,深圳知识产权界专家、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谭泽先认为,目前深圳不少企业普遍存在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缺乏或不完善的情况。他建议,企业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建立一个完整的商业秘密战略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又要有战略眼光。此外,企业应指定专门的人员执行上述管理体系,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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