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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侵害人格尊严简单易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涂端玉通讯员刘青英)昨日上午,广州市妇联邀请《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和修改案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为广州市2000多名妇女代表进行专题报告,市委副书记林元和出席讲座。

  “很多女性遭遇性骚扰后告对方损害名誉,但这样的官司很难打赢。”龙翼飞说,因为性骚扰一般发生在两个人之间,如果对方一口咬定“是她先勾引我!”反过来告原告损害名誉,原告就很难举证。“相反,如果单纯只告人格尊严侵害则要容易得多,只要有呼救、反抗等举动就可以成为性骚扰证据。”

  广州男性投诉占10

  %一男子请保姆,却从此被家政公司女接线员“缠”上,每天暧昧短信、电话不断,示爱时间达四年之久,该男子多次报警无效,找到妇联;一名40岁中年男士,由于下岗,家庭收入锐减,妻子开始出言不逊,并实施冷战策略;某男子长年被女上司言语“骚扰”,甚至半夜向其发黄色短信,导致该男子终日躲避不堪……

  据广州市妇联男士咨询室情况反馈,投诉寻求帮助的男性比例占来电来访人员10%,较以往大为增加。

  很多人指出,为什么对于性骚扰在立法上却存在“重女轻男”现象?龙翼飞认为,“虽然男士遭遇性骚扰不包括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但其他法律条文可以保护他们,如《劳动法》、《刑法》等都对公民权益有具体保障条文,而公民当然包括男性。”市妇联表示,对于“弱势”男同胞,一般采用劝说、调解、法律援助等手段给予帮助。(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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