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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检察机关20次追捕终逮潜逃局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1:24 桂龙新闻网

  编者按

  近几年,贪官卷款潜逃成了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4000多名贪官外逃,所携公款高达500亿美元,造成国有资产大批流失。

  与其他形式的腐败一样,贪官外逃消减了民众对社会公平的期待损害了民众对官员

操行的信任,阻碍国家的法治进程。对此现象,中央领导强调,要切实加大对重要在逃嫌犯的缉捕,特别是对逃往境外的案犯,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缉拿归案。尔后,中纪委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司法机关在强化国内反腐败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打击和防止跨国腐败;与之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有关措施、成立相应机构,共同应对贪官携款外逃。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大对外逃贪官的追缉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从今日起,本报刊登一些典型的抓逃案例,以飨读者,敬请关注。

  2005年1月,乍暖还寒的八桂大地,广西三级检察机关悄然撒开了一张法网。随着法网的收拢,15名原以为“捞了就跑,跑了就了”的外逃涉嫌犯罪人员浮出水面。

  2003年底,一封举报原县级贵港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主任黄志诚受贿的举报信送到了贵港市纪委。在纪委组织调查的同时,贵港市检察院反贪局介入调查此案。此时黄志诚已调任贵港市覃塘管理区科教局局长,由于其前任正被检察机关调查,他的“邻任”港南区科教局局长也因涉嫌犯罪被刑拘,心怀鬼胎的黄志诚变得多疑而敏感。

  2004年1月13日,在对黄志诚立案后的第一天,检察官以“老朋友”的身份登临黄家,黄志诚却早已不见了踪影。黄志诚的儿子称其去南宁治病,但问及哪一个病区哪一号房,却说不知道。父亲生病儿子不可能不去看望,黄家人显然是撒谎。反贪局长冯冰立即带领办案人员迅速赶往南宁,到几家大医院查询,得知黄志诚确实在南宁住过院,只是治疗打呼噜,2003年10月已出院。出院后的黄志诚至今3个月都没回家,检察官们估计,黄已潜逃。

  反贪局立即展开布控,先后在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节日派出3组人员,对黄家人及黄志诚有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蹲点守候,但均不见黄的影子。

  时间一晃到了12月,这时黄志诚的儿媳生了一个女儿。得知这个消息,检察官们分析黄的家人一定会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于是进行了周密的布置,并很快了解到黄志诚的一个住在覃塘的亲戚这段时间打过的一个南宁的电话。此人之前几乎与南宁方面没有电话来往,检察官们估计这个电话极有可能是打给黄志诚的。通过进一步查询得知,这个号码在南宁大沙田一带,但电话资料上没有地址。线索断了,检察官们并没有灰心。不久,他们又了解到黄志诚的堂哥也往南宁打过几次同一手机号码。虽然号码开户身份证是别人的,但冯冰认为这应是黄志诚的手机号,他知道自己在逃,当然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

  检察官们决定对此手机号进行监控。12月28日,通过侦查发现,这个号码在南宁大沙田一带使用。正在贺州办案的冯冰得知后,连夜带领3人赶往南宁。然而在大沙田守候了一天一夜,这个电话却没有再次使用。由于工作繁忙,4人先撤回贵港。

  2005年1月2日,检察官们获知,黄志诚的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经查,这是一个煤气供应站的电话。据该站老板回忆,电话是南宁地区农业干校一个客户打来的。再根据送气工的描述,屋主的体貌特征与黄志诚正好相符,冯冰立即安排布控。

  从傍晚5时守到8时,均未见黄志诚出现。冯冰决定上去敲门,但屋里没人应声,也不见灯光。好不容易找到黄志诚的下落,不能就此空手而归,检察官们决定继续蹲守。

  一直熬到第二天傍晚,黄志诚仍没有出现。这时天下起了小雨,天气越来越冷。冯冰下车到附近的篮球场活动一下暖和暖和。这时,一位老人也来到篮球场锻炼身体。冯冰灵机一动,靠上前去跟老人套近乎。老人问他是不是来找人,冯冰说想找工作,问学校是否聘请老师上课?“有啊。”老人热情地答。“我是从玉林来的,有没有玉林人在这里当老师?”冯冰多了一个心眼,不提贵港。老人说:“没有玉林的,倒是有一个贵港的年轻女子应聘来上课,和她住一起的年纪较大的男人,也是贵港的。”冯冰闻言大喜,忙谢了老人回到车上。

  凌晨,蹲守的检察官发现,有两个女人上楼进了黄志诚的房间,但仍没见到黄志诚。是不是走漏风声了?冯冰想可能是黄志诚外出未归,决定先不进屋搜捕。考虑到学校车少,一辆小轿车长久地停在宿舍前易暴露,冯冰决定先撤出。

  4日早上6时,冯冰等人赶去学校保卫科表明身份,请求协助抓捕黄志诚。学校保卫人员以巡查的名义敲响了黄志诚的房门,开门的正是黄志诚。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几个陌生人。冯冰严肃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听这一问,黄志诚已明白检察院的人找上门来了,他垂下了头。

  至此,检察官经过整整一年、历经20多次的追捕,终将黄志诚抓获。今年7月13日,黄志诚被覃塘区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黄志诚在担任原县级贵港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主任期间,在办理学生人身保险中收受好处费9.9万元;在担任覃塘管理区科教局局长后,收受教师调动贿赂1.2万元,在安排教育基建项目中收受贿赂12万元。

  来源:

  法制快报 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 作者:朱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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