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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崇尚和平是中国承诺更是中华文明传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5: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3日电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撰文称,今天的中国,对外奉行以邻为善、和平共处的睦邻友好、和平外交政策,对内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崇尚和平,以和为贵,这既是中国现实的政治承诺,更是中华文明的传统使然。

  文章说,当今世界,尽管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流,但主流之外暗流汹涌,波诡浪急

。不同国家、民族、宗教之间此起彼伏、愈演愈烈的对立和冲突,正在挑战人类的智慧与文明。这种挑战,更多地来自“恐怖主义”和“单边主义”的冲突。

  文章指出,“恐怖主义”和“单边主义”,用中国话来说,叫做“不是冤家不聚头”。这一对“冤家”,在剧烈的对立和冲突中各执一端。其共同的实质,都是要以自我为中心,都要求对方绝对服从自我,我方必取而代之。非此即彼、互相取代的思维方式和理念,只能不断上演以暴制暴、冤冤相报的人间悲剧。

  文章称,人们呼喊宗教,祈祷和平,因为宗教总是主张和平的。但不幸的是,宗教也被一些人歪曲、利用。有些恐怖主义者口口声声要用暴力来“捍卫伊斯兰教文明”。但伊斯兰的本意就是“和平”,为此建立了人类同出一源的主张。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的教中。”有些单边主义者则处处标榜要用强力来“推行基督教文明”。但基督教本是主张“和”的。《圣经》就教导基督徒要“爱自己的邻人”、“要爱人如己”,“你希望别人为你做什么,你就去为别人做什么”。

  文章说,我们再把眼光移到世界的东方。居于世界东方的中国,其历史悠久的儒家文化和佛教、道教思想中,蕴涵着更加鲜明的“和”的思想。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向量,古代先哲的生命信仰和思维基础:

  ———儒学强调“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尊重事物的多样性、和谐性,主张多样共生、协调平衡。

  ———佛教的根本原理是缘起论。所谓“缘起”,就是互相依存,和合共生。佛教主张的“是法平等”,“自他不二”,“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平等观念,是实现和达成“和”的重要思想基础。

  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认为“道”之最根本的属性就是生成容纳万物、自然平和无私、无为柔弱不争。道教提出“道法自然”,“知和曰常”,强调用心去体会世间万物相互依存的统一性,维护其和谐,世界才有生机。

  “和”的精神,是一种承认,一种尊重,一种感恩,一种圆融。

  “和”的内涵,是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

  “和”的基础,是和而不同,互相包容,求同存异,共生共长。

  “和”的佳境,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和美。

  “和”的思想,反映了事物的普遍规律,因而能够与时俱进、与时俱丰。

  文章分析称,走向全球化的世界,需要引导全球化的理念,需要“转化冲突”的和解,需要跨学科、跨国的“和平学”。追求“多元和谐”、“和而不同”的中国传统文化和宗教,要向世界所传达的理念,正是“和”。居于世界东方的中国,有“和气东来”。面对着不安宁的西方,可“和风西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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