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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抓嫖客月赚2万”警示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21:36 人民网

  曾干过联防队员,辞职下海赔了钱。4人假冒警察在“路边店”查嫖客,1月竟赚2万元。9月12日,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王某等人提起公诉。

  看了这则新闻,恐怕许多人不会敏感于他们被提起公诉,而会将视线落在“1月竟赚2万元”上,从而引出诸多疑问:这里的“查嫖”市场何以如此“火爆”?4个假警察仅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就发现在309国道周村附近的“路边店”内有小姐出没,并且在2004年9月、1

0月期间骗得现金2万元。可见当地的“路边店”卖淫嫖娼活动有多猖獗。假警察盯上了“路边店”,那真警察又到那里去了?是真的毫未察觉,还是根本就置之不理,甚或“管一时放一时”?同时,他们的作案手段何以如此“接近”真警察?经查实,王某等人曾干过联防队员,在职期间偷得的警徽、手铐等物品和“警察手续”,在寻找猎物下手时大派用场,而且他们采取的“埋伏——抓获——恐吓——罚款——放人”与有些真警察的“流程”何其相近?

  “诸多疑问”至少带给我们两点警示:其一,真警察要真作为、敢作为、善作为。“路边店”问题能进入假警察的视线,这是真警察严重缺位带来的“方便”。真警察们应该举一反三,尽快复位,敢抓敢堵,严防反复。同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对于“罚款”要有监督措施,严防“暗流”。我想,如果真警察们真作为了,假警察们又哪有“月赚2万”的机会?如果真警察们都能严格执法,那些嫖客们又怎会那样好骗?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排除“警匪勾结”之类的现象。

  其二,联防队员在职与否都应有制衡措施作保证。公安部2004年9月3日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在这过渡期期间,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尽可能不增聘联防队员,已聘请的要制定和实施严管措施,严防监守自盗和内外勾结等丑闻的发生。公安内部要严管队伍,不给联防队员留下“坏样子”。对已辞退或自动辞职的人员,须建立长效跟踪管理制度。无论是这起假警察案,还是发生在其他地方联防队员“犯事”案中,都暴露了这方面的漏洞,真的到了该“大补”的时候了!

  作者:网友:周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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