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兄弟医院失明索赔1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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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2: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实习生 褚燕娟) 一对出生不久的双胞胎兄弟因早产经医院吸氧救治,而导致终身双目失明。其家属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损失180多万元。昨天,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 2000年9月,28岁的张女士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早产,生下一对双胞胎兄弟。经过吸氧抢救,胎儿保住生命出院。6个月后他们双眼发红、并出现白色斑点。医生诊断,这对双胞 胎视网膜发生病变,将终身双目失明。在昨天的庭审中,原告代理人认为,医院当时没有告知吸氧抢救会造成视网膜病变。双胞胎兄弟出院时,医院也没有明确要求他们对眼部进行复查,结果导致病人失去最佳治疗机会。因此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等共计180多万元,其中仅精神抚慰金就达80万元。 被告医院则称,早产或吸氧救治后的婴儿都可能患有视网膜病变。但是在当时,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诊疗规范,因此他们没有进行专门告知的义务。但是在病人出院时,他们曾要求病人进行全身复查,而病人没有复查。 白下区法院委托相关机构作出鉴定,双胞胎兄弟均构成3级伤残。庭审结束后,由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14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