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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企业家如何创造税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35 南方都市报

  来信/来论

  近来有关个税调整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个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中国20%的富人占有80%的金融资产或存款,但所缴的个税不到10%,给人的感觉就是中国的富人都为富不仁,偷税漏税,没有为国家的税收做出贡献,而是工薪阶层成为了纳税的主力军。

  其实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国家税收总额中所占的贡献非常小,大约为税收总收入的6.6%,而93%以上的税收是由各类企业法人缴纳的,也就是不同行业的企业家通过其经营和管理的企业为国家创造了绝大部分税收,我们的舆论和媒体不能以偏概全,忘记这个基本事实。

  让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比较一个企业家和一个工薪阶层的白领人士为国家税收所做出的贡献。假如两个年薪为10万元的年轻人,每人有存款100万元,一个选择创业,把100万的存款投资企业,创办公司成为企业主,一个继续作为工薪白领,而他把100万的存款购买一套舒适的住宅,每年的年薪均增长10%,生活无忧无虑,过上平稳舒适的中产阶级的生活。而对于创业者,我们假设他创办的企业很成功,第一年的销售额就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利润30万元,并雇用了5名员工,以后每年的销售额均增长达到50%,而他个人的收入也保持和白领人士一样。

  按照上述假设,五年以后,工薪人士为国家缴纳的所得税总额约为8万元,而按照目前我们国家的税收政策,企业主所创办的公司每年需缴纳的各项税费支出包括:17%增值税,33%的企业所得税,20%的红利税,以及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和他自己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合计为865万元,由此可见,在五年的时间里,一个企业家为国家所创造的税收是作为工薪人士所缴纳税额的108倍,到底谁对国家税收的贡献大就一目了然了。

  所有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都会面临严峻的资金短缺问题,为求自身企业的发展,他一般会把自己的工资定得很低,也不将企业的赢利转为个人所得,而将企业的赢利全部用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交纳很少的个人所得税,而把这部分支出(大约为企业应交缴税额的7%)留在自己投资的企业中作为企业资产,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纳税个人和企业法人是不同的纳税主体,企业赢利所得必须交纳企业所得税,一旦企业主通过分红将其投资企业的利润转为个人所得,他还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显然,这种避税安排既不违法也不违反国家的税收政策,最主要的是他并不能逃避税收,只是将部分个人所得转为以企业所得税的形式缴纳,而部分推迟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即使如此安排,上述创业的企业主所投资的企业为国家所缴纳的税款总额也达到大约800万元,是工薪人士缴税额的100倍,将来当他需要将企业的资产转为个人所得时,还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王文明(作者系广州荷力胜蜂窝制品有限公司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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