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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百股改难过“信托”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将其持有的5638.26万股股权未来15年的收益权委托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设立财产信托,并将2800万股股权用于质押担保。在股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的大环境下,南京新百国有股东却做了一件让流通股股东意想不到的事。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南京新百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南京新百5638.26万股股权未来15年的收益权委托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设立财产信托。

  据了解,江苏省国投向投资者公开发售的信托计划全称为“南京新百股权收益(权)财产信托优先信托权益投资计划”,总规模为1亿元,投资期限为一年,最低认购金额为30万元。南京市国资公司承诺,到期后以1.042亿元的价格回购上述信托计划,这意味着投资者可获得4.2%的预期收益率。

  南京新百未发相关公告

  为保证信托产品的安全,江苏省国投为回购设计了两重担保:一是南京市国资公司将持有的南京新百2800万股股权用于质押担保;二是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回购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南京市国资集团系南京市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国投和其指定办理该项业务的南京市商业银行获悉,该信托计划已于上周接受预约,昨日起正式发售。不过,对上述重大事项,南京新百至今未发布任何公告予以披露。

  华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文胜告诉记者,南京市国资公司委托江苏省国投设立南京新百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固然解决了其自身的资金缺口,但却对南京新百以后的股权分置改革制造了很大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5638.26万股国有股中已有2800万股用于质押,可能会影响其对价支付;二是设立信托计划后,南京市国资公司持有股权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已经分离,严格意义上讲,股权是有法律瑕疵的,因此,在进行股改时必须征得收益权持有人的同意,而这在信托计划向公众发售后是很难操作的,所以,南京新百要在近一年内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难度较大。

  股改还看金鹰集团

  业内人士分析,南京市国资公司在股改全面铺开的大环境下推出信托计划与多重因素有关。此前,南京市国资公司曾非常迫切希望转让南京新百国有股权,但经历挂牌产交所被迫叫停、与金鹰集团协议转让难产后一直没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设立信托计划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既不出让股权又能获得资金。其次,由于金鹰集团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成为南京新百实际控制人(持有5652.19万股流通股),因此,南京市国资公司提出任何股改方案决定权都可能掌握在金鹰集团手中,所以,两者如果不能达成某种默契,股改的难度将会很大。南京市国资公司可能正是考虑到这一因素,才不急于提出股改方案而首先推出信托计划。(摘自《上海证券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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