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当起“老赖” 番禺法院异地执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王俊通讯员张荣波)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政府,竟拖欠工程款达十年之久,原本153万元的工程款,拖到现在加利息逾400万元。工程队屡次要求当地法院强制执行,都起不到多大成效,他们只好投诉到广东省高院,后者指定广州市番禺区法院执行该案。番禺区法院日前赶赴三江镇,该镇政府随即支付了10万元,并承诺余款和诉讼费、执行费于三个月 内偿还。镇政府拖欠工程款多年 1995年,江门市政府要求江门市辖区内每个自然村实现“村村通水泥公路”,阳西县溪头石港建筑工程队承包了江门市三江镇政府深吕公路工程项目。该工程为全带资工程,三江镇政府承诺在全工程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工程款。1995年12月22日,该工程通过验收,但三江镇政府逾期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000年8月8日,该建筑工程队向江门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三江镇政府支付工程款。官司打赢了,但三江镇政府拒不履行判决,原告迟迟拿不到钱,只得向江门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01年10月8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江镇政府分期还清欠款。法院根据该和解协议中止执行。然而,三江镇政府没有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2004年9月16日,工程队申请恢复执行,但该案一直未能执结。 拖欠十年有望年底偿还 无奈,溪头石港建筑工程队投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8日,省高院指定该案由番禺区法院执行。经商议,三江镇政府近日承诺,当日支付10万元,余款于三个月内,即12月5日前偿还。拖欠了十年的工程款,有望年底全部获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