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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学途中受伤害 4种情况学校不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43 宁夏日报

  康先生问:我孩子在今年暑假返校期间,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被汽车撞伤,现已经花费医药费5000元。请问学生在上学途中受到伤害,学校是否有责任?

  答:学生在上学或者返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伤害的,学校不应当负有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

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杨桂栋张龄元)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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