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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运会场馆附近禁运危险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43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蒋德全国第十届运动会将于10月1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开幕。日前南京市公安局宣布,为保证十运会安全及全市社会稳定,从10月1日上午8时至10月25日下午6时止,对南京市部分地区的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行特别管控。

  措施规定,主城区及奥体中心、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体育馆、南京工业大学垒球馆(浦口)、南京审计学院、江宁区体育中心等场馆周围5公里范围内不得运输爆炸物品、

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同时还宣布,从即日起,凡不达标单位危险物品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办理购买、运输许可证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消除安全隐患;全市所有临时控制爆破工程停止审批和作业;控制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确需举办的要在活动举办10日前报省公安厅审批。(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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