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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规 医生考核将与患者投诉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43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郭宏鹏今后,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生考核将与患者投诉相挂钩。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该省已经正式出台《关于做好病人及相关人员投诉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规定,病人对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等方面不满时,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医院的管理部门投诉。各公立医院要有专人负责受理投诉,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尽量当场

协调处理;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转办和督办,转办和督办的案件应在15日内办结,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意见》还规定,医疗机构对于投诉属实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通报,同时将投诉处理情况纳入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考核内容之一,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相挂钩。医疗机构有关科室对投诉事项处理不力、互相推诿的,要严肃查办承办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投诉人的投诉进行阻拦、压制,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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