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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职务犯罪的几个特点及预防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45 法制日报

  吉先洁 王文华

  职务犯罪行为在本质上是权力的异化和失控,是腐败现象中最为突出的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如何把握现阶段职务犯罪的特点并做好预防工作,笔者就这一问题谈点粗浅认识。

  一、特点

  1、贪利型、渎职型职务犯罪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案件数量将呈波浪式上升,侵权型职务犯罪则稳中有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正在经历一场大的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内,贪利型、渎职型职务犯罪不可避免地长期存在,并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从职务犯罪总体发展趋势来看,侵权型职务犯罪将呈稳中有降的趋势。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司法人员和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现代民主意识不断提高,监督机制的逐年完善,司法人员将更加注意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广大公民也已经逐步认识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侵权型犯罪将会逐步减少。

  2、新的犯罪方式不断出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公职人员素质的提高,智力型、高科技手段实施手段日趋增多,在经济、社会发展超前于立法的情况下,职务犯罪会不断出现新的方式,现有立法无力框定一些新的犯罪形式,法律修订的进程必须进一步加快。

  3、政商结合,以权谋私将成为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从当前查处的职务犯罪情况看,大要案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高级领导人员越来越多,职务越来越高。一些领导干部在职务越来越高的同时,其素质并未相应得到提高,把手中的权力当作商品,为自己捞取好处,这种钱权交易型的职务犯罪成为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

  二、预防对策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提高公职人员自我约束能力。职务犯罪的发生是以思想的蜕变为先导的,防止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重抓好党的宗旨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以“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头脑、净化灵魂、规范言行,预防和清除腐朽思想的侵蚀。

  2、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国家公职人员必须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形成一个能够有效运作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监督体制。首先,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民主建设是一切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基础。其次,健全法制建设,强化法律至高无尚的权威,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司法机关真正独立行使司法权。再次,充分发挥宪法监督、人大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检察监督等国家监督的作用,保持强大的震慑力,还要特别注意发挥新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使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活动没有藏身之地。

  3、严格执法,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职务犯罪破坏了社会主义秩序和民主政治,败坏了社会风气,侵蚀了国家的肌肤,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因此,必须采取法律手段,准确、及时地揭露与严惩。对一些典型案件,要认真剖析、公开曝光,做到惩一儆百,警钟长鸣。

  4、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改善立法体制。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精简机构,转换政府职能,改革人事制度等,能有效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体制改革所建立起来的各项制度,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上升为法律,这样才能赋予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因此,立法机关要根据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快立法步伐,尽快研究制定《职务犯罪监督法》、《财产申报法》、《公民举报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使制裁职务犯罪这张法网疏而不漏。

  来源:正义网(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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