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生不得再报名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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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2:18 信息时报 |
北京消息 前天,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公布,初试时间为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比去年提前8天;考试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月16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报名:逾期不再修改补报 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时~23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8时~23时)。这是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首次允许应届生提前报名。(具体情况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试:免试生不得再报名 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一律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 弄虚作假考生不予复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优惠:少数民族可获照顾 “报名”方面: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复试”方面: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京华时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