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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两姐妹被砍伤引发医院职责诉讼病房发生血案医院是否失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2:21 贵州都市报
白云区两姐妹被砍伤引发医院职责诉讼病房发生血案医院是否失职(图)
  金黔在线讯 3月5日,30多岁的方正仙因之前被人砍伤,住进了贵阳白云区某医院,妹妹方正菊一直护理着她。

  当日上午7点,刘德海突然冲进病房,用菜刀分别砍了两姊妹10多刀,致使方正仙、方正菊8级和7级伤残。

  事后,凶手刘德海举刀自刎。

  此后方正仙、方正菊将医院告上法庭。9月9日,该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双方辩护律师及当事人就双方责任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事件 感情不和 执意分手

  1995年,因感情不和,方正仙与丈夫离婚了。此后,她便带着两个女儿相依为命。

  2003年3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方正仙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白云区映山红乡的刘德海。

  经多次接触,方正仙觉得刘德海为人大方、开朗。于是,那年9月的一个晚上,他们同居了。

  迟来的爱情似乎给平静、孤独而困难的生活带来了一线“生机”。

  随着日子的推移,当两人把婚事提上“议事日程”后,方正仙发现:在生活中,刘总是用这样那样的理由为难自己的两个女儿。“他经常骂孩子,还逼孩子跳水自杀,”方正仙说:“有次,要不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救助,孩子就真的跳水了。”

  事后,她隐隐觉得两个女儿似乎已经成为他们结合的障碍。

  可两个女儿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无论如何她也舍不得。

  2004年9月的一天,她和刘德海进行了长谈。在长达几天的劝说中,刘的思想工作还是无法作通。最终她放弃了,向刘提出了分手。

  刘不同意,经她多方分析、劝说和坚持,刘最终不得不接受分手的现实。

  但刘提出了分手的条件:退还他到修文看她的路费共计1300元。她二话没说,在大山洞某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拿出1300元钱给刘,就这样,他们分手了。

  孽缘 冲进医院 砍她13刀

  行人如织的白云区法院门口,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30多岁的女人正在经受心灵的煎熬:她艰难地向记者回忆那段结束的爱情给她带来的痛苦和灾难。

  为将两个孩子养大,方正仙到白云区南湖工地打工———挑灰浆。

  今年2月28日,刘德海获悉后跑到方正仙前往工地的必经之路上拦住她,叫她和他一起到他家去。方正仙说:“我已经和你分手了,到你家做什么?”紧接着,她扭头就往工地走去。

  没想到,她刚一转身,刘德海就掏出一把菜刀朝她头上砍来。她本能一闪,刀锋正好落在她左脸上,噼里啪啦的一阵响声过后,她头上已中了好多刀,紧接着,她就失去了知觉。

  路人报了110,刘德海被110带走并拘押起来。她被110民警送到白云区人民医院抢救。

  3月5日清晨,刚起床的方正仙被一阵紧急的敲门声惊醒。抬头一看,怒气冲天的刘德海手持菜刀向她冲来,还没来得及反应,菜刀就像敲鼓一样往她头上落下来,她被砍了13刀。恍然间,她边用孱弱的身躯和麻木的头部边抵挡刘的菜刀边凄惶地叫了两声妹妹方正菊的名字。随后,她就昏死过去。

  据方正菊介绍:自从姐姐受伤后,她一直在医院护理姐姐。3月5日那天早上,她突然醒来,看见刘德海正举刀猛砍她的姐姐。“姐姐已经没有任何声音了。”惊吓之余,她不顾一切地冲上去阻拦刘德海,可他像疯子一样举刀又向她砍来,她一边用手阻挡刘德海的刀,一边使劲往门外拖昏死的姐姐,同时嘴里急呼:“砍死人了!砍死人了!快来救命呀”她忘记了疼痛,也忘记了恐惧,“赶快救姐姐”是她唯一的信念。

  当有人闻声赶来时,她身上已中了数刀。“鲜血汩汩直冒,病房的墙壁、床单、地板、门壁上,已被鲜血染红。”她说。

  目击者 “我用被子 挡住菜刀”

  听见女子急切的呼救声,正好路过的陈某急忙赶到出事地点。

  法庭上,陈某坚定地说出了初到现场看到的一幕:

  “一女子拖着另一女子使劲往门外拉,后面一男子拿着菜刀不住地往她身上砍。”陈某说,“他像疯了一样,完全没有什么顾忌。”于是,他大喝一声:“住手————”紧接着,一个患者家属和一个医生赶来了,刘见后,急忙用自己手里的菜刀向自己的脖子砍去。

  “一时间,他全身是血,面目狰狞可怕。”陈说,现场围观的有几十人,可没有一个人上去拉。

  “我用床上的被子挡着刘手里的菜刀,一名病人家属和一位医生冲上前去将刘握着的菜刀抢夺下。”陈说,此时,刘已经好像“不行”了,握刀的手已没有多大的力气。

  随后,几个人将方正仙拖到病房外的担架上。医生赶来抢救刘德海,可没过多久,他就停止了呼吸。而在大约40多分钟后,医生才开始对方正仙和其妹妹进行包扎。

  据了解,方正仙在医院内被砍了13刀,右脸、右耳、头部、颈部多处受伤,被法医鉴定为8级伤残;其妹妹也多处受伤,被法医鉴定为7级伤残。

  据此,方正仙两姐妹认为:她们作为消费者在医院接受治疗,理应得到人生等方面的安全防护,且医院在事发后将近1个小时才对她们进行救治,延误了救治时间,导致她们伤残严重,故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该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4739.10元人民币。

  法庭上 7大问题 辩论焦点

  9月9日下午2时40分左右,此案在白云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围绕:两受害人受害经过及受伤情况;自害人身份及遗产;受害人与自害人的法律关系;院方事发当时采取哪些措施;被告是否有安全设施,对病人及探视人员院方有何规定等7方面进行辩论。

  原告方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原告在被告方的医院进行消费,被告有责任保护原告人生等方面的安全。正是由于被告管理缺位,才导致凶手手握菜刀冲入原告入住的该院住院部外科5楼病房行凶。

  而被告代理人却认为:作为医院,院方除了负责患者医疗安全外,无责任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尤其是犯罪分子行凶等事件,那是公安部门的责任,而不是医院力所能及的。另外,事发后,该院采取紧急措施对两患者进行了紧急包扎和救治,医者已尽了应尽的责任,因此,院方不负责任。

  据了解,刘德海在今年2月28日将方正仙砍伤后就被当地公安部门拘押,后被取保候审。可谁也没有想到,正是在取保候审期间,他竟冲入医院再次持刀行凶。

  反思 医院如何 保障安全

  到医院看病,医院是否应该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贵阳市卫生局及贵阳市的部分大医院。

  “作为医院,主要是负责患者病情的安全,而没有责任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贵阳市卫生局法监处一官员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医院有承担患者人身安全的责任。

  记者在省人民医院及贵医附院采访时发现,尽管各家医院都有自己的保安人员,但这些保安人员的职责都是“维护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而没有具体的维护患者人身安全的责任及相应的措施。

  在贵阳某大医院,记者模仿刘德海的行为————手提菜刀前往该院5楼一病房前。从院门口到病房的大约1500米的距离内,根本没有任何人员前来问记者是做什么的?或者要干什么?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暴力行为涉及到医院内,这里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而保安,几乎“形同虚设”。

  而贵医附院一保安则对此表示说:“如果我们有责任维护患者人身安全,暂且不谈授权问题,单凭每天几千患者,我们需要多少人来维护他们的人身安全?”他道出了医院的困惑————这不但需要相关部门授权,而且还需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 作者:陈刚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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