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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保密,尊重了公众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2: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沈峰

  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国家保密局、民政部9月12日在北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消息。根据形势发展和救灾工作需要,民政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发文,决定自2005年8月起,对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昨日本报第12版)。

  这次,国家保密局和民政部联合发文,决定将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将这一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既保证了公众迅速知情、稳定了人心,同时也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过去,我国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作出的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减灾事业的发展,继续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既难以适应我国救灾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这一事项的解密,有利于做好救灾工作,推进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公众知情权既包括知悉政府人事任免、政府财政收支、重大灾害情况等重大社会问题,也包括知悉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所购商品的质量状况、自身疾病治疗情况等具体的生活问题。公民能知晓这些关心的信息,看似很容易实现,其实需要一个必要的过程。我们的社会需要形成一个稳固的开诚布公的气氛,需要搭建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制度平台。在那里,老百姓不仅能在法规的基本约束内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也能自如畅快地获取到自己所需的各种信息。

  更为重要的是,把更多的真相及时告知老百姓,让老百姓及时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它降低了老百姓与有关人员打交道的成本,减少和化解了可能会滋生、蔓延的误解与矛盾。因为讳莫如深或者遮遮掩掩只能使事情复杂化。特别是重大事件不能及时地告知公众,难免就会滋生谣言以及以讹传讹。从这一点上讲,尊重公众知情权,及时向民众通报发生的重大事件,让老百姓知道更多的真相,把更多的东西透露给老百姓,这不但不会引起混乱,反而会得到老百姓的理解。

  人民盼望着自己的政府开明与自信。因为开明,才不需要费心去掩饰;因为自信,才会有勇气公开事实。在今天的开放社会中,不幸事件发生以后,没有别的选择,只有理性地放弃掩饰与护短的本能,除非真是牵涉到国家安全。“据实以告”是处理不幸事件最好的,也是惟一的原则。惟有“据实以告”,错误才有可能被纠正,反败为胜才有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无疑会使自然灾害导致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处,从而在尊重公众知情权基础上,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实在值得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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