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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农产品将加贴统一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2:3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宁波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江浙沪三地近日共同签订发布了《长三角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食用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三地决定给标准化农产品颁发统一的身份标志,加贴标志的标准化农产品在三地间流通享受当地产品的待遇。

  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标准并使用标志的农产品,两省一市在市场准入与监督管理中给予与本省(市)示范区农产品同等待遇,并在市场准入方面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标志名

称统一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标志”,该标志适用于两省一市建立的国家级和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项目品种。标志实行三地联合警示和退出制度。管理部门将跟踪加贴标志的农产品,检查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等情况,如两次发现不合格,将责令停止使用标志,并向社会通报。

  据了解,以往标准化的农产品在出产地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以后,销到外地还要进行一次严格检验。单是铅等有害金属的检测一项就至少要花费1000多元。如今,三地决定颁发互相认可的标准化农产品统一标志,检测合格的标准化农产品在长三角畅通无阻。

  来自宁波市农业部门的数据表明,从2001年8月至今,宁波已经形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格局。全市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16个,绿色食品61个,有机食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年产量达39.2万吨,年销售额40.5亿元,出口创汇7010万美元。宁波市农业专家认为,无公害农产品等就是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进行生产,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宁波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的流通。记者黄剑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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