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强:首名获广东省批准在内地执业的港澳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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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5:28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驻香港记者段爽):据此间媒体报道,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吴志强从司法局石岗副局长手中接过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成为首名获广东省批准在内地执业的港澳居民。据了解,吴志强1960年4月在香港出生,1994年在深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目前,吴志强经常穿梭深港两地,主办外商投资类案件。 据悉,司法部于2003年10月30日发布,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和《取得内地法律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根据规定,获准在内地执业的港澳居民,可以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咨询、代书等方式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享有内地律师的执业权利,履行法定的律师义务﹔获准在内地执业的港澳居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成为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