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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撞人狂拖30米 霸气何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21:19 人民网

  9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桑塘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警车撞倒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后狂拖近30米,造成该妇女右肾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脑震荡。据肇事车辆单位娄星公安分局百亩派出所的彭所长介绍,肇事司机卢某是该所请来的临时司机,因为晚上没有休息好,所以开车时就出事了。

  小时候常常听父母讲“警车、救火车在执行公务时,撞死人不负责。”所以,每每走

在大街上,看到这些车辆呼啸驶过时,总是肃然起敬,避之不及,生怕自己成了无人填命的冤死鬼。不知这辆撞倒人的警车是否正在执行公务?不然的话,为何撞伤人后,还会将受害者连人带车拖行近30米,在市民的阻挡下,才被迫停下?出事后,肇事司机一下子就不见了人影,莫不会是因为公务紧急,弃车去执行公务?

  肇事车辆单位派出所的领导介绍,司机是该所请来的临时司机,因为晚上没有休息好,所以开车时就出事了。笔者不禁想问,肇事司机为什么晚上没有休息好?是连夜出警?还是彻夜狂欢?但无论是何种情况,都不允许疲劳驾驶,这种普通的交通常识难道派出所聘的司机不知道?派出所的领导不知道?既然是请来的临时司机,何以让他如此担当重任,疲劳至此?

  近年来,发生在一些执法部门这类事件不少,开着各式执法车横冲直撞,车内人员蛮横无理,甚至暴打群众,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当人们将目光投向这些“公家单位”,希望讨个说法时,却惊异地发现能诚恳接受舆论批评、检讨自身责任的很少,相反,想出种种托词来应对的倒是很多。最常见的手段就是宣称肇事者是临时工或招聘人员,并迅速将其开除或清退。这就让人不明白了,惹祸的咋都是临时工?莫非临时工不是来干活的,而是有关部门请来的“马路杀手”?

  出了事就纷纷宣称惹祸的是临时工,这样的事情不正常。对这样的现象,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一查到底,不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对有关领导也不能放任。倘若只是将所谓的临时工开除,恐怕难以取信于人,更会影响到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作者:网友:樊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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