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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骗婚告了民政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0:17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江研实习生杜慧)欢天喜地领了结婚证,去接新娘时却发现对方神秘失踪。报案后发现,想要和这个骗子老婆离婚,还不是件容易事:民政局称无法撤销这场婚姻。无奈,刘成(化名)将民政局告上了法院。昨天,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今年30岁的刘成家住江宁,去年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了24岁的涟水姑娘“何娟”。两人一见钟情。去年12月14日,“何娟”和刘成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并约定今年元月17日举

办婚礼。今年年初,刘成陪“何娟”回了趟老家,外公留住了“外孙女”,让男方婚礼当天派车来接。婚礼当天,车队来到涟水,新娘子和外公却不见了踪影。警方后来认定这是一起借婚姻诈骗钱财的案件。

  让刘成始料未及的是,他跑了七八趟民政局,嘴皮子都要磨破了,得到了答复却是一样的:民政局无法撤销他与“何娟”的婚姻。

  庭审中,刘成说,正是因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审查不严,那个自称“何娟”的女骗子才能乘虚而入,用虚假的身份证、户口本与他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民政局表示,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只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并且两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一致,且双方自愿、符合法定年龄等,他们就应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至于是否应对身份证等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我们没有这个权利,也没有鉴别能力”。

  最终,法院判决婚姻登记无效。(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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