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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健康是一种观念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0:19 红网

  近日,重庆市出台规定,从明年起,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凡做出突出贡献者,均可获得10天的健康休养(9月12日《重庆晚报》)。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提倡和鼓励“轻伤不下火线”,对带病坚持工作的人一向多有褒奖。翻阅一下先进人物的事迹介绍,其中鲜有不“带脖上班一节的,“带脖上班成了一种光荣。可从现代文明的角度来看,“带脖上班不仅不值得提倡,反而应当加以制止

,因为带病工作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都不利。近年来,虽然休假制度日益健全,但由于观念的制约,有突出贡献者加班加点、牺牲休息时间工作的现象仍然普遍。

  能做出突出贡献者,都是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好同志。他们政治上是精英,工作上是骨干,业务上是能手,因此,他们的工作负荷一般较其他人大,付出的也较其他人多。这样,他们的健康很容易被透支,他们的身体很容易染上疾玻

  对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这是应该的,可如何奖励,值得我们思考。以往,我们习惯于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好,也是有突出贡献者应该得到的。可是,得了奖的同志,往往“不用扬鞭自奋蹄”,他们或者自我加压,用成绩回报组织;或者精益求精,为其他同志树立榜样;或者争创佳绩,使工作再上新台阶。时间一长,有的人积劳成疾,甚至英年早逝,不仅造成个人和家庭的损失,也造成国家和工作的损失。因此,在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同时,让做出突出贡献者休假,既体现了组织上对他们的尊重,也有利于他们的健康。

  奖励健康是保护做出突出贡献者的有效手段,更是一种观念上的进步。做出突出贡献者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他们越健康,我们的工作越有成绩,我们的事业越兴旺。

  愿奖励健康尽快得到推广和普及。

  (稿源:红网)

  (作者:张铁鹰)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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