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公司赔偿34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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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1:26 东南快报 |
本报讯9月12日,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对15件涉及“1·6”特大交通事故案件(本报2005年1月7日曾做过报道)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总计346万余元。 今年1月6日下午2时05分,闽FY1329闽西快运大客车与闽A52759大型集装箱货车在同三高速公路莆田仙游灵川路段发生碰撞,造成29人死亡,18人不同 程度受伤,车辆被毁,高速公路路产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引起盛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截至2005年8月,新罗区法院陆续受理了原告谢铭孜等诉被告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19件,涉案赔偿总金额达660万余元。据悉,目前仍有4件8月份新收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